关于做好聘用制教师工资正常晋升等工作的通知
发布部门:组织人事处 2018-01-11 17:37:56
各有关单位:
根据区人社部门的通知精神,经研究,决定开展聘用制教师2018年工资正常晋升等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晋升与调整对象
2018年1月1日在岗的聘用制教师(符合正常晋升条件的)。
二、晋升与调整内容
1.晋升一级薪级工资;
2.车贴调整:从400元月/人调整到500元月/人。
三、执行时间:
2018年1月1日执行。
四、申报材料:
聘用制教师工资变动审批花名册(一式五份)。
五、审批安排:
审批时间与基础性绩效核对审批一同进行。
六、其它:
2018年1月份“月增资”和车贴“补发数”列入2月份工资“其它”列中补发。
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
2018年1月11日